在报纸上电视上我们经常批评美国是霸权主义,在一些问题上对自己和对别人的采用完全不同的双重标准,没想到这样的双重标准在生活中亲身遇到了。
今天公司修改交通报销制度,新的报销制度表示因正常工作需要产生的打车费用可以实报实销。听到这个大家都很高兴,不管怎么样,比以前不报销打车好了很多。但新制度有说了,如果是开私家车,费用按每公里0.5元计算。
每公里0.5元,很多油耗高一点的车根本连邮费都不够,更不用说什么车辆的磨损了。而在之前的制度中说如果用公司的车外出,每公里按5块钱来计算,还要算上过桥过路费,司机的加班工资等费用,这些费用加起来足够去专门的租车公司去租宝马了。
为公司工作,公司当然要提供一定的交通设备,但没有到公司制定费用计算方案比外门专门盈利的出租公司和租车都贵,一个本应该是为大家服务的部门成了盈利部门,真是想不到。同样是用车,为什么一个费用按5块算,另一个按0.5元算,不知道采用的是什么标准,这个标准是从哪儿来的,是经过在很多公司调查过得来的,还是某些人一拍脑袋想到的?
双重标准,为什么就真真切切的在我们身边出现了!